为做好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公司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经理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
三、评审办法
1.公司严格按照《77779193永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77779193永利行发【2021】111号)(详见附件1)及该办法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
2.公司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参评员工必须符合评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空出名额由学校收回进行再分配。
3.参评研究生按照要求提交以下三项材料:
①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后将打印的纸质版上交院办,序号暂不填写。
②提交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成绩单、学院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科研成果复印件、课题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科竞赛和各级学术文体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承担社会工作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③提交参评者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内容:个人简介(80字,含基本情况、导师姓名与人生格言),学习、科研、社会活动等经历与成绩(分为三部分叙述),登记照,总字数1200为宜。
4.研究生参评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
四、评审、公示时间
1.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包含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21日)
2.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27-83912002;
联系人:杨华祥 电子邮箱:271582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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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