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77779193永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77779193永利行发[2014]4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公司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保申请、评审、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二、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审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行公示。不得在小范围内“暗箱操作”,不得由个别人指定员工。
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前,要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宣传到所有研究生和每一个参加评审的老师,让员工和老师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公示期间要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
三、评审办法
1、严格按照《77779193永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77779193永利行发[2014]44号)执行。
2、学院参评员工必须符合评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空出名额由学校进行再分配。
3、评审、公示时间及要求
公司初评及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包含公示5个工作日,最迟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22日)
公示时只需公布员工姓名、成绩、排名等必要信息,不得公布员工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隐私信息,务必做好员工信息保密工作。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1、参评研究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序号暂不填写,由学校统一编写;
2、参评者的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送时间: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老师027-83912002
3044永利集团
2019年10月11日